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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667931452C/202603-00010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及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亳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3-30 发布日期: 2026-03-30
索引号: 12341600667931452C/202603-00010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及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亳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3-30
发布日期: 2026-03-30
【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亳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16:18 信息来源: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亳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5年召开会议1,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住房需求支持力度的通知》、《亳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亳州市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存放管理实施细则》、《关于亳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及2024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24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和《关于亳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等6项内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亳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45人,其中在编27人、非在编1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578家,净增单位71家;新开户人数1.55万人,净增人数0.02万人;实缴单位3863家,实缴人数19.49万人,缴存额35.2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87 %0.10%4.04%2025年末,缴存总额371.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49%;缴存余额128.26亿元,同比增长10.6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5年,6.58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2.92亿元,同比下降2.8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5.00%,比上年减少4.61个百分点。

2025年末,提取总额243.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4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5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2万笔9.7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3.59%37.40%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19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97万笔194.63亿元,贷款余额93.2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26%5.28%-3.5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2.72%,比上年末减少10.7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51522495.00万元。截至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41531.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46274.28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5.32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2.70亿元,1年以上定期12.5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0.11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30765.30万元,同比下降0.86%。存款利息3401.5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7360.55万元,其他3.1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8454.87万元,同比增长8.68%。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7576.9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77.80万元,其他0.1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2310.43万元,同比下降12.38%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管理费用1094.11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216.32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094.1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979.62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390.3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7411.8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845.39万元,同比下降6.47%。其中,人员经费646.66万元、公用经费24.33万元、专项经费174.4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747.61万元,不良率0.0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390.33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38.42%,非企业单位占60.92%,灵活就业人员占0.66%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7.61%,非企业单位占41.72%,灵活就业人员占0.67%

(二)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1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47%;租赁住房占3.55%;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退休提取占19.0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90%;其他占2.85%

(三)贷款业务。

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住房27.2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0.12%,比上年末减少0.04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90.80%,购买二手房占9.20%。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4.97%,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5.03%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6.52%30-40岁(含)占41.09%40-50岁(含)占10.43%50岁以上占1.9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8.86%,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4%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6.73%,比上年减少18.0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1.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家庭有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登记,但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将每年最高提取额由15000元提高到18000元。2025年全年办理租房提取66268813.08万元。

2.购房首付款提取增加新途径。一是与市住房发展中心共同搭建“安居置业一件事”服务平台,实现购房人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全程网办,实行不见面审批,资金直接到账。2025年已办理86笔,减少资金垫付960.01万元;二是开通购买自住商品住房”提取“随心办”业务,亳州市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购买自住新建商品房,符合提取条件的,随时提交提取申请,系统实时核验房产信息,自动审批、资金秒到账,真正做到“随申请、随到账”。

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缴存职工本人名下既有多层住宅(不含别墅、自建房)安装电梯的,可提取其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截至2025年末,共办理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523.75万元。

4.支持多子女家庭“住好房”。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截至2025年末,10户多子女家庭增发住房公积金贷款约100万元,有效缓解了多子女职工家庭购房资金压力。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调整情况根据亳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水平88523/年人计算,2025年度亳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月缴存最高限额调整为2655元。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降低异地购房人偿还商业贷款压力2025年我市开展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缴存人在亳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外市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可按要求提交征信查询授权书等材料办理该项业务,减少缴存人资金流转和占用。

3.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新建商品房的缴存人,首次及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2)加大高校毕业生购房支持力度。2024年以来在亳就业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住商品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

3)加大退役军人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役军人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住商品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凭退役军人“优待证”,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

4.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年度结息日为每年的630日。

2)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1%2.6%。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2.525%3.07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深化政银合作,织密线下服务网络。为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便利度,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依托银行网点点多面广的优势,通过深化与各受托银行的合作,按照“试点先行、统筹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公积金业务延伸网点建设,成功将服务窗口前移至群众“家门口”,切实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截至2025年底,共计43家延伸服务网点完成系统部署并通过验收,正式对外受理公积金业务,其中邮储银行网点19家、徽商银行16农业银行8家。

2.依托数智赋能,推动线上服务迭代升级。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持续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建设,聚焦业务流程再造与服务方式创新,用好数为导向深化数据应用,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夯实数据基础、提升数据质量,不断拓展和优化线上服务渠道,并推动服务提质增效。2025年,通过数智赋能和信息共享,实现了偿还公积金贷款、退休提取秒批秒办构建更加智能便捷、高效惠民的线上公积金服务模式。

3.聚焦集成改革,实现“一件事”高效联办。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安徽省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协同构建“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服务体系,通过统筹设计、流程再造,实现公积金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网签备案、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受理,解决以往购房贷款需在房产交易、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多头跑、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实现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切实提升了公积金缴存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4.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深化干部作风能力建设与优化政务服务相结合,通过精简“商转公”办事要件推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办理、首问负责、延时服务等制度,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为民办事效率,大幅节省办事时间和精力,获得群众普遍好评。

(四)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跨部门数据联动,打造购房“新体验”。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与系统互联,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与房产、不动产等部门数据共享联办,通过流程重构,支持在线一站式申请与并联审批,完成安徽省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对接工作,有效减少材料提交和多方奔波,显著提升办理效率与体验。

2.赋能业务新发展,积极推进国产化适配改造。依据整体工作安排,高效稳健推进信息系统国产化适配改造,完成项目招标工作,旨在实现公积金业务系统与国产电脑的全面适配,同时强化系统安全保障,确保公积金相关业务适应新发展要求。

3.拓展服务新渠道,上线AI智能客服“亳小金”。完善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功能,依托微信公众号搭载AI智能客服亳小金模块,针对咨询问题系统自动高效应答,为缴存职工提供 7×24 小时全天候智能咨询服务,有效满足缴存职工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满意度。

4.完善数据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完善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操作标准和问题治理流程,强化源头管控,优化系统采集页面,拓展外部数据共享,通过必填限制与联网核验确保新增数据完整准确。建立常态化数据检核与整改机制,利用多平台工具筛查问题,并通过档案核对、部门协作等方式持续清理和修正存量数据,不断提升数据质量,为业务分析与决策提供可靠支撑。

5.加强信息系统等保建设,筑牢数据安全屏障提升主动防御能力,全面推行用户身份实名认证,对业务系统中的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余额、交易记录等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保障数据在传输、存储和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性2025顺利完成信息管理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测评。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会计科科长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表扬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个人;综合科一名工作人员2025年度长三角住房公积金劳动和技能竞赛个人二等奖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3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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