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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667931452C/202506-00001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主动回应:首次购买亳州新房或二手房时,亳州的公积金余额是否可以抵首付款?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03 发布日期: 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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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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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主动回应:首次购买亳州新房或二手房时,亳州的公积金余额是否可以抵首付款?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03
发布日期: 2025-06-03
主动回应:首次购买亳州新房或二手房时,亳州的公积金余额是否可以抵首付款?
发布时间:2025-06-03 08:28 信息来源: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目前我市推行安居置业一件事,实现购房群众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购房压力。(购房人可到各楼盘申请办理,通过“互联网+智慧住房”服务专区由开发企业代为办理,直接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支付成功后开发企业应给购房人出具付款票据。)目前该业务处于试运行期间,只支持购买新建商品房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二手房暂不支持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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