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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667931452C/202406-00018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主动回应:公积金利率问题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7 发布日期: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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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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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主动回应:公积金利率问题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7
发布日期: 2024-06-17
主动回应:公积金利率问题
发布时间:2024-06-17 08:54 信息来源: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518日前下调住房公积金利率0.25百分点,20245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贷款,从202511日起执行,而2024518日后新发放的个人贷款直接按照新利率发放,认为不合理,对于2024518日前发放个人贷款的来说不公平,要求调整按照统一时间执行。


答:2024年5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做好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政策衔接,对贷款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应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亳州中心已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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